各学院:
请按照豫人社函〔2022〕183号文件要求,务必通知到2023届每一位毕业生,认真查阅文件内容(见附件1),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,在规定期限(7月25日—8月15日)内,及时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的网上申报。
附件2: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手册 (2).docx
附件3:各地市负责机构联系方式.xlsx
招生就业处
2022年7月25日
各学院:
请按照豫人社函〔2022〕183号文件要求,务必通知到2023届每一位毕业生,认真查阅文件内容(见附件1),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,在规定期限(7月25日—8月15日)内,及时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的网上申报。
附件2: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手册 (2).docx
附件3:各地市负责机构联系方式.xlsx
招生就业处
2022年7月25日